法律问答

我上班摔骨折了医院最多只能开一个月的病假单,因回老家了有二个月没有开病假单,现在可以去医院再补开二个月的病假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3 14:4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病假单可以补开。如果情况紧急的,员工可以先向单位请病假,事后再补开病假条,并提交本人去医院就医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单等。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如果员工取得单位的同意,可以补开病假条。但是医院在出具病假条时,要由医师(士)在亲自诊查病人后出具;未经诊查的,医院不得随意为单位的员工开病假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如果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请病假后可以在医院补开证明,再将证明文件提交给单位,但是一般必须是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如果单位不同意的,则不能请假之后再补开。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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