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处罚可以变成行政拘留么

行政处罚
2022-12-13 15:3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刑事拘留依据的是刑事相关的诉讼法条,行政拘留则是依据行政法相关的法条;刑事拘留的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对象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刑事拘留不属于行政处罚,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才属于行政处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 1、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比较严重。行政拘留是针对触犯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规定的制裁措施,而刑事拘留则是针对违反刑法的强制措施,可能会涉嫌犯罪。  
    2、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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