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亡,母亲精神病,两孩可以送孤儿院吗

子女抚养
2022-12-13 17:0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送养人条件有:
    1、送养人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2、如果是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3、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4、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送养人要符合以下条件:送养人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送养人的范围有: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生父母送养子女的,需要双方父母都有特殊困难,并且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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