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当时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的可以首付2.5成就可以购房,但是交完首付并且把所有手续全部都办完后银行通知说是必须首付3成才能办按揭,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

2019-04-26 10:5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银行按揭贷款,签的贷款合同只是证明了买卖双方交易的真实存在,银行要审批所有证件真伪,然后审批买方的贷款资格及购房资格,一般一周左右会出一个审批结果。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就去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之后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放款给卖方。
  • 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