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哪个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022-12-13 20: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是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 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以及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但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归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以及违法行为处理。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事故的证据

    因交通事故双反协商解决不成引起诉讼,则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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