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
结婚证的时候,如果进行乱收费的,当事人可以向纪律检察机关举报。举报之后,违反法律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所以是句不决不允许乱收费的。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
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违反前款第
(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