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债权怎么处理

婚姻债务
2022-12-14 10:4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债权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应结合债权的实际情况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处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权的依法属于一方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债务处理方式是: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再由个人财产偿还,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性权益,例如债权,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应结合债权的实际情况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处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权的依法属于一方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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