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土地产权问题

土地纠纷
2022-12-14 12:2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产权的基本权能是:
    1、土地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3、土地租赁权,占有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权利;
    4、土地抵押权,不转移占有并继续使用收益而提供担保的权利;
    5、土地地役权,所有权上的他项权利;
    6、土地发展权,进一步开发利用的权利。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土地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土地产权的基本权能包括有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土地发展权。其中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