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学生工但是冒充了长期工,一个月后厂里不让走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4 16:1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收集工作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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