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派遣,临时工事情

劳务派遣
2022-12-14 17:3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工是劳动合同用工的补充形式,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用工单位去工作,但是被派遣的劳动者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虽然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劳务派遣工并不属于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虽然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一般还是属于全日制的用工。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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