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婚,带个儿子,女方也是二婚,怎么离法

起诉离婚
2022-12-14 19: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的前提是双方依法成立的婚姻关系,诉讼的当事人必须是婚姻的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当事人想离婚,又想要两个孩子的,当事人要拿出有证据证明孩子不适合跟对方生活在一起;当事人可以证明自己比对方更有经济能力,能为孩子提供教育资源,有助于孩子成长;当事人还可证明自己丧失了生育能力,而对方还有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民法典》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才能够领取离婚证。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