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设立了
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房子设置了居住权,只有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才会消灭。如果居住权消灭,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
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