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购房财产归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5 09:4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购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毫无疑问,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而婚前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若无特殊规定,一般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购房的归属确定方式:如果是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应,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这部分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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