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追讨
2022-12-15 14: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合同纠纷是当事人因欠款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争论,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合同债务纠纷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或者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债权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合同之债;
    2、无因管理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侵权损害赔偿之债。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