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公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遗产继承
2022-12-15 15: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如下问题:
    1、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等申请除外;
    2、公证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3、其他注意问题。法律依据: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如下问题:
    1、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等申请除外;
    2、公证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3、其他注意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 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的问题: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有财产证明;
    3、在办理时,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
    4、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的问题有: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有财产证明;在办理时,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