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不在以后,子女是否有权利继续种在承包期内的土地

土地纠纷
2022-12-15 15:36: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权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因此,只要是户口本上面的成员,都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的。但如果父母跟子女分户了,那么就是两个承包单位了,这时和父母分户的子女是无法再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的,也就是无法将父母的土地进行确权了。
    综上,分户后,和父母分户的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未与父母分户的子女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老人生前给子女的地其中的承包权是有效的,但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即使将所有权赠给子女也是不成立,无效的。但获得对承包地的承包权一般必须其子女也是与老人同属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