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会计在任何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从出纳包里偷着拿出钥匙开保险柜,用银行盾私自汇走6000元以上的钱,问是否为偷盗罪?

经济犯罪
2022-12-16 16:4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不会犯盗窃罪。因为盗窃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的主观上必须具有盗窃的故意。如果行为人不知情的实施了盗窃行为的,并不会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盗窃公私财物一般可能涉嫌盗窃罪,但也可能根据案件情况判处其他罪名,例如:国有公司财务人员在晚上公司都下班后,跑回公司盗窃由自己保管的100万元现金,此时定贪污罪而不再定盗窃罪。盗窃罪包括五种表现形式:盗窃数额较大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所以并非盗窃公私财物就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会触犯盗窃罪,因为盗窃罪是故意犯罪,这就要求行为人在犯罪主观上必须具有盗窃的故意,并且在犯罪客观方面知道自己在实施盗窃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毫不知情的,那么就不会构成盗窃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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