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三支付了房款我还能要回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6 23: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但是有前提条件,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共同房屋送给小三,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出资给小三的购房款可以要回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夫妻共同共用,购房款这种大额款项的支出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处置。而且为小三购房违背公序良俗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一方送给第三者的房子,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是夫妻间的重大事项,夫妻一方无权作出处理,除第三者善意取得的情形外,该赠与行为无效。如果是离婚后,当事人给小三的房子,已办理变更手续的,那么就不能要回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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