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期间员工突然不来了,不提前说,并且要求全额发放工资,我按照80%发的是否符合劳动法,并且我想给他发律师函

讨薪
2022-12-17 14: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也是有工资的,没有工资是不合理的行为,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不管有无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相应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后没有工资的,一般不可以直接走,而是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且试用期劳动者也是有权获得工资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不发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用人单位不能够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来替代货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