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是婚前买房房产证我一人名字,现在要领结婚证了,后期我需要卖房,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房屋买卖
2022-12-17 14: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双方共同买房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可以将房产证登记为双方,那么该房产就双方共同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房时,原则上是不需要另一方签字的。因为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且对于一方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是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民法典》规定婚前的房子若是个人财产,婚后卖房则不需要双方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共同的财产,则需要双方的签字,因为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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