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电动车闯红灯撞到我车子左后方,我的车子当天被交警扣下,请问什么时候能拿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7 16: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没结束前,当事人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可以提车。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暂扣车辆的,有下列法定的理由:一是存在需要暂扣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交通违法即可提车。
    二是因事故确定责任需要,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五日内必须返还车辆。三是受害方要求财产保全,肇事方缴纳保证金后可以提取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出了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取回被扣的车,可以携带凭证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理完毕之后可以到扣留机动车的地点办手续取回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车辆扣分处理时间限制。违法行为是现场被交警抓到并进行处罚的,那么需要在15天内去处理。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则没有时间限制,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好违章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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