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找贷款中介公司去做贷款中介收我百分之20的服务费违法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2-17 21:0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收服务费不一定违法。如果是当事人申请办理贷款的手续服务费、审核费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的服务费或者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费用,是合法的。如果收取的是中介费用等其他费用,则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信用卡未经持卡人申请并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收超限费。
    持卡人可以采用口头(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书面的方式开通或取消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 发卡银行必须在为持卡人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之前,提供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和计算方式的信息,并明确告知持卡人具有取消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权利。
    第六十条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通过银行网站、用卡手册、电子银行等多种渠道向持卡人公示信用卡产品和服务、使用说明、章程、领用合同(协议)、收费项目和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
  • 贷款收服务费一般不违法,如果是贷款中介收服务费是合法的,当事人要贷款的,应当注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等。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贷款收服务费只要是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违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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