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一般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2-12-18 21: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是:
    1、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2、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3、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4、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其根本区别则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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