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票质押合同的无效情况有哪一些

抵押担保
2022-12-19 00: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情况股票质押合同无效:
    1、股票质押合同主体不适格。例如,出质人物权处分该标的物;
    2、股票质押合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违反一般的公序良俗;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股票质押合同主体不适格。例如,出质人物权处分该标的物;
    2、股票质押合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违反一般的公序良俗;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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