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写了借条给别人却没有收到钱,这借条是无效的借条吗?

债务追讨
2022-12-19 02:3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人没收到钱,如果借款协议是依法订立的,该协议是有效的。而没收到钱是借款协议生效后,贷款方的违约行为,借款人可以要求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依法成立的借款协议借款人没收到钱依然有效。如果借款协议是依法订立的,该协议是有效的。而没收到钱是借款协议生效后,贷款方的违约行为,借款人可以要求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具有以下情形的借条无效: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3、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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