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骨折出院后多久进行伤残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19 07:1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骨折出院后,一般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事后进行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这里的伤残鉴定指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职工在骨折出院后,一般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应当进行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这里的伤残鉴定指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在此之前需经过工伤认定的程序。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人身损害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鉴定,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以及出院小结,出院后仍需复诊的,还需携带近期诊断报告。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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