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父母三年前已经全款给我买了婚房,今年结婚,女方要求加上她的名字,问有什么后果

房屋产权
2022-12-19 08:4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后房产证上是可以加名字的。婚后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视为对该房产份额的赠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加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
    2、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征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最后提醒大家,不管房产证加名字手续是否繁琐,大家在买好房子后就应该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及时解决房屋产权归属,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 男方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有效力的。且该行为一遍认定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女方可以合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但是,如果男方以后有证据证明这个加名的行为,是因为女方以结婚目的主动索要财物,男方迫于无奈不得已加名,男方以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般来说,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从《婚姻法》角度,这一问题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赠与的行为,在房产变更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婚前房产婚内加上对方名字,且变更登记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婚后加名的一方有权分割该房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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