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苏产假有多少天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9 13:0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法定的产假不是158天,而是98天,其中产前假有15天。但是各地可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外,给符合条件生育子女的职工增加假期,例如新疆省可给职工增加60天的假期,合计就是158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
    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 广东的产假一般为128天,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但如果职工符合当地的规定来生育的,则有奖励假30天,所以一般是128天的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苏州市产假共计128天,其中法定的产假为98天,苏州市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但值得注意的是,产假为自然日,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假期。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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