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户口外地,工作在宁波养老保险未满15年,己交6.7年,但年龄已到51岁,现在企业说不能续交,现在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27 06:04: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由于各种原因断保的参保人员允许续保,连续中断缴费两年以内者续保时,直接补缴断保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连续中断缴费两年以上者续保时,除直接收缴断保期间养老保险费和利息外,还将按规定加征滞纳金。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保险费补齐,并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
    再次参保时,仍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劳动者查询缴费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查询用人单位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名册和当月缴费票据;
    二、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大厅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查询;
    三、登录当地人社局网站查询。《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中断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忙处理,直接找人事处理就行。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
    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0/2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因此当事人可以选择补,也可以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 户口本上的年龄和实际年龄不对,在法律上应该以那个为准确? 以户口本上的年龄为准。
    如果不影响生活工作的,不改也行,那就算了。
    因为虽然能改,但真操作起来挺麻烦的。
    一、居民要更改身份信息,首先得向当地派出所提交个人申请。
    由当地派出所核查电脑上登记信息和户籍底册纸质登记信息,如果身份证的信息和户籍底册纸质登记信息是一致的,确实是电脑登记有误,派出所会给申请人发放一张《居民身份证变更更正申请表》(一式三份)。
    申请人填好后,派出所会复制申请人的户籍底册,并出一份调查报告,逐级上报,市、县两级公安部门都批准后,同时在网上放开更改权限,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才能变更。
    二、如果电脑登记和户籍底册登记信息不一致,申请人则需提供三种以上法律认可的、可以互相印证的证据。
    比如以前的户口本、第一代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年龄是错误的。需要找到原始的、正确的户籍资料,即便是这样,也得按照按流程来改。你可通过互联网,进入当地的“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平台,查阅一下关于办理更改身份信息的具体流程和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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