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升学进城,现回乡在老家宅基地上可申请建房吗?

土地纠纷
2022-12-19 16: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地建房的要求是: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批房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基地应当是本村村民为建住宅使用。村民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方可。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1、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各地方的实际情况不一致,因此申请条件不尽相同,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制定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2、一般情况下,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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