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假日工人,提前离开扣除了我三天的工资,除夕、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签署了离开合同,因为除夕工资被扣除了,所以他说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0 11:1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劳动者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走了之后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会扣工资,但是单位扣除的工资不得高于其当月工资的20%;如果未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不会扣工资,单位仍然需要依法为其结算清楚其应得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没签劳动合同突然离职,如果因违法解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能扣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