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如果出租方,出租的房屋,是一二楼,但各自的产全权人不同,一二层房产证一层商品房,二层住宅房,私自打通,欺骗我,说一二层都是他的,可租赁后,多次索要房产证,他不给,由于是不定期合同,他在我和他协商产权证的时候,他以不定期合同为由,不在租赁。并起诉。请老师解答

2019-04-27 09:09: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物权法的新规定,新建房屋的所有权自房屋建成之日起取得。且房屋的建审手续在对方名下,应当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为对方,如果你能举证你出钱的具体数额,对方应当就你支出的部分返还给你。
    当时确权之诉就是错误的,因为物权人肯定是对方,你的确权之诉就没有了意义了。直接以你们当初的协议要求对方将约定的房屋份额过户给你(视为对方取得房产证后将部分房屋再次出卖给你,你当时出的钱视为已经支付了对应的房价款,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过户房屋。
    )!
  • 房屋的产权从概念上讲是没有大小之分的。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1.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住宅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如无重新规划的话,是自动续约的。
    2.在我国住宅产权年限是70年,商业是40年,工业、综合用地是50年,60年没有这个概念的。
  • 签署二手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二手房产权是否清晰,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合同签约人是否是同一人,所租赁的二手房是商业房还是自住房,房产证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2.二手房产权是否完整,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避免不必要麻烦;
    3.二手房房屋结构是否合理,有没有违规建设;
    4.二手房居住空间是否符合个人需求;
    5.确认房子的供电设施、供气管道、水管等是否有老化现象;
    6.确认房屋现在价值是否符合市价,可多处联系比较选择;
    7.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可以联系双方信任的中间商进行担保,保证租赁期间的稳妥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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