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不算每天4小时加班费,是否合理?

讨薪
2022-12-20 20:5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安排劳动者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算违法。若公司组织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公司安排劳动者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算违法。
    若公司组织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是违法的,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组织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每天工作超4时,如果是常规性安排,一般不算小时工;如果是被用人单位间歇性安排加班的,则还算小时工。小时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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