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公司没有事先通知,说要裁员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1 04:1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提出辞职,如果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单方面行使合同的解除权的方式来辞职的,不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如果是以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辞职的,则要经单位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只有通过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流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开始裁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员工辞职公司不批的,如果员工是与公司协商一致辞职的,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辞职的,则单位应当批准,并依法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并办理档案、社保的转移手续。如果公司不批准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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