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如何处理

房屋产权
2022-12-21 08:3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产权婚后加名问题有两种情况,对应产生相应的的法律后果:
    1、如果该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通过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方式,可以使加名的人取得房屋的部分产权;
    2、如果该房屋是婚后以一方名义购买的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的加名行为,则使自己实现对房屋的实际控制。
  • 婚后房屋产权加名加名有以下情况:
    1、买卖:买卖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产权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2、赠与:单方向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名称,或单方向公证处公证后申请过户;
    3、分析:仅适用于夫妻,凭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婚前房屋加名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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