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死后没有财产,还需要偿还债务吗?

债务追讨
2022-12-21 10:3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人死后如果有遗产的,则其欠的债一般由其继承人偿还。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债务人去世后,如果有遗产和继承人的,其生前欠债需要偿还。其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没有遗产的,则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人死了,债务可以由继承人偿还。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继承和偿还;如果没有的,则一般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和偿还,但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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