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否加上夫妻双方的名字,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对于这一个问题,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有区别,虽然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是
夫妻共同财产,但新婚姻法出台以后,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可以不通过另一方将
房屋产权进行变更、转移,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款。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买房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转让的情况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