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警给了我一张罚单,第56条第一款,10391,机动车违规停车,司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请在5天后持本通知,接受处理。没有写多少罚款,罚款吗?

行政处罚
2022-12-21 14:2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章停车罚单超过15天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违停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机动车驾驶人收到停车罚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当尽快在15日内到车管所处理,并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十五天的,交管部门有权对其加收滞纳金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机动车驾驶人收到违章停车的罚单之后,应当在收到之后的15日内及时的持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还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收取滞纳金。在一定期限之后交管部门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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