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婆准备离婚,房子是我婚前付的首付,也是由我的工资还的月供,但是其他生活开销基本是我妻子承担,和孩子的费用,现在这个房子要不要有她部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1 16:0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婚前房产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在离婚之后还是属于个人所有,那就不用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后按照子女抚养原则以及无过错原则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当事人离婚的,房产属于一方财产就为一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也属于房产登记人一方的财产,给予共同还贷的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后男方买房子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该房子是夫妻共同购房付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