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保险赔偿
2022-12-22 06:2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合同的解除有以下形式:
    1、法定解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协商解除,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与保险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保险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解除情形: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骗保的;
    3、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订立合同时的如实告知义务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 保险合同的解除情形: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订立合同时的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骗保的;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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