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期间如何区分双方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22 06:5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双方财产的区分: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是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其中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该财产都为当事人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同居期间区分双方财产的方法: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是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其中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同居期间共有财产,该财产应由当事人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
    2、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前,属于个人财产,但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住房公积金等;
    3、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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