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执行的拘留条件有什么

行政处罚
2022-12-22 13:28: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事强制执行拘留条件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 执行司法拘留: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交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
    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