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总公司需要变更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不配合怎么办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22 13:4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办理变更
  •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以下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任职证明;
    3、总公司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 下面我将针对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什么资料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
    1、准备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即新上任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和原来负责人的免职文件。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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