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的可动产被别人我的可动产被别人拿去抵押了,我要怎么追回

抵押担保
2022-12-22 15:4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向他人抵押财产,是为了逃避偿还债务,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使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抵押权人不能追偿,抵押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其债权,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债务人将财产抵押给别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将该财产抵押行为进行撤销。同一财产向两个人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清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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