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后,我们做销售,公司规定每天完成任务可以下班,如果不能完成每天早上8:30到9:00,如果提前下午旷工,不能休息,休息也旷工!这合理吗?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2 16:3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这一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如果劳动合同对此没有约定,一般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也就是周一到周五,公司擅自改变上班时间,需要跟员工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员工不去上班不能算旷工。要根据该职工有实际工作或休息时间安排来分析:
    1、如果星期
    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的,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
    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
    2、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
    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间而非休息时间的,则职工未经单位同意而不去上班的,就属于旷工。如果还有疑惑,电话或微信联系 星期
    六、星期天不上班按劳动法规定是否算旷工。
  • 工作时间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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