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公司无故辞退我,如果去劳动仲裁需要带哪些公司的证明我在公司上班或事辞退我的证据以及其它材料

仲裁
2019-04-27 19:2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申请仲裁。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就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甚至辞退,我们可以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