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抗辩事由都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2-12-25 15:4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的权利有,不安抗辩权、或者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等。不安抗辩权等权利是在当事人要履行的债务有先后顺序时行使,而诉讼时效的抗辩是在超过诉讼时效时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务人的权利都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的;而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在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在法定的情形下债务人也有不安抗辩权。债务人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就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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