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小区为8层,但本栋加盖有第9层,为石棉瓦盖的顶,年初太阳能漏水,爸爸上去看,棉瓦破裂摔下来,把腿摔骨折了,楼梯间上楼顶的位置有铁门,但没有锁,物业是否有责任,如果有我方该如何维权。物业和开发商是一体的

2019-04-27 20:0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房屋 2/3 业主同意后动用维修基金对房屋进行维修。如果 房屋业主中多数业主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业委会或者位于顶楼的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屋业主维修漏水的屋顶,败诉的业主将承担诉讼费和其他经济损失。
  • 小区物业的责任:

    1、公共设施、设备的漏、淤、溢问题。公共设施、设备、管线由于建设质量差、年代长久、失查、失修等因素造成对小区业主财产的损害问题。典型的事件比如“水管爆裂” 、“线路短路”、“电梯故障”等。
    2、公共建筑部分由于年久失修损伤行人的问题。典型的事件如围墙倒塌、外墙体脱落损伤行人等。
    3、公共娱乐服务设施故障或公共物件管理不善造成业主损伤问题。典型的如客人在游泳池范围滑倒、沙井盖(室外排水通道或地下管道井上面的盖子)缺失或公共物件摆放不当造成行人绊倒等。
    4、管理公司雇员知情却未进行劝阻的由业主违反规定造成的影响邻里和他人的行为。典型的事件如装修不当影响邻里、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损害公物和私人财产等。
    5、公司雇员疏于管理造成业主财产责任性损失。
    6、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管理上的失职。

  • 一、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作为物业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作为每一位业主都有监督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二、业主在维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

    2、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

    3、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有的常因开发商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证、个人财产受损等原因与物业企业发生冲突,这些都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企业的职责范围。四是要理性维权。
    总之,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调不了的可以到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物业办申请调解,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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