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款买车,婚后男方个人还贷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
2019-04-27 20:5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则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是婚前贷款买车,车辆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贷款还清后,车辆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但是考虑到婚前,两人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于还贷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还清贷款后,车辆登记人应向另一方支付还贷所付的钱款。
  • 《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
  • 婚后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需要共同分割。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动所得)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投资所得)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