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出租车,被电瓶车撞了,交警开了事故认定书,就是人家离开吴江了

2019-04-28 08:5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是指出租人、出借人怠于审查承租人、借用人驾驶资质,或者隐瞒或者未告知机动车故障等。
  • 出租车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出租车主和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营养费、鉴定费的。受害人可以先找出租车司机或是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对方不赔时,去法院起诉出租车司机及其公司和保险公司,搜集证据以及了解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对维护你的利益而言非常重要。
    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其所在出租车公司应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在当前的出租车行业中,驾驶员与出租车公司的关系不外乎以下四种情形:
    1、司机为出租车公司的职员:为公司驾驶出租车,利润全部上交,每月领取固定的工资和收入。
    对于此种情况,因为驾驶员是公司雇员或者职员,由公司承担其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损害赔偿责任没有任何疑问的。
    2、司机为承包公司所有的机动车:每月上交一定的利润,剩余收入归自己,对外仍以公司的名义营业。
    对于此种情况,驾驶员承包公司所有的机动车,向公司交纳一定的利润,实际是一种租赁或者使用权的的转让,上交的利润是租赁费或者使用费,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租赁或使用权的转让行为,因为驾驶员仍然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出租。
    在出租车的车门外仍写有“某某出租车公司”的字样。
    3、 司机为挂靠承包经营:即将自己所有的机动车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是名义车主,司机是实际车主,对外以公司名义营业,其营运证由公司负责办理,每月向公司上交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较之承包经营所交纳的费用要低一些。
    这种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使用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公司收取该车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使用费用,或者叫挂靠费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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